公司章程

中原企业家理事会章程


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的指示精神,为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助推企业家队伍成长和区域经济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原企业家理事会是中原企业家杂志社设立的为中原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组织机构。《中原企业家》杂志始创于2014年元月,是中原传媒领域新崛起的为中原企业及企业家服务的财经类大型彩印期刊。

第二条 《中原企业家》杂志,以“弘扬企业家精神,展示企业家风采,维护企业家权益,助推企业家发展”为宗旨。促进企业领袖、明星与政界高层、媒体、社会公众的交流和互动,促使企业家阶层成为中国社会最受尊重的主流人群,做企业家创新发展的良师益友。

第三条 中原企业家杂志理事会, 旨在搭建中原企业家与全球工商业界、商人之间的信息交流的平台,以“共同发展、合作共赢、创新超越”为宗旨,以实现中原商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宏大的执着敬业、善于经营、锐意创新、勇于开拓和传承红色文化、争做红色企业家的社会主义企业家队伍服务,打造红色新型的中原企业家社交平台。

第四条 中原企业家理事会秘书处设在中原腹地郑州,由中原企业家杂志社运营中心负责运营。

第五条 本理事会以《中原企业家》杂志为核心,联合国内外财经媒体为后盾,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宏大的执着敬业、善于经营、锐意创新、勇于开拓和传承红色文化、争做红色企业家的社会主义企业家队伍服务,打造红色新型的中原企业家社交和网络平台。

第六条 本理事会的全媒体平台有:

纸媒:中国商务部主管的《中国经贸》杂志,中国国际新闻杂志,《中原企业家》杂志、绿色中国杂志及官方网站;

官网:中原企业家网www.zyqyjw.com 中原企业家智库网www.ppzylm.com品牌中原联盟www.zypplm.com

公司“企业家视窗、企业家融媒”等分别与今日头条、搜狐、网易、顶端新闻、正观新闻等几十家多媒体矩阵;

微信公众号:中原企业家杂志社、品牌中原联盟

活动平台:中原企业家论坛、中原企业家智库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依托《中国经贸》杂志及众多国内主流合作新闻媒体、网站等交流平台,以《中原企业家》杂志、中原企业家网、中原企业家自媒体为中心,打造中原企业家全媒体矩阵,强势提升中原企业家,中原企业家理事会的社会话语权和影响力,为会员单位提供形象宣传、通讯报道、项目推广、新产品推介等新闻宣传服务,进一步提升会员单位及企业家形象,完善企业家、企业和社团的完整信息智库和信用库。

第八条 建立政、企、商、社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对话企业家”活动,打造中原企业家高端社交圈,充分达成国内外信息和资源共享系统,组织商务、投资考察、高端会议、论坛、培训等各项交流活动,为会员在各地争取最大的社会资源和商业投资机会,提升管理水平,拓展发展空间。

第九条 建立中原企业家理事会平台,市场推广及产品营销平台:打造商电子商务平台,整合国内外商专业市场和商企、社团的庞大资源,为企业提供产品营销服务。

第十条 建立中原企业家理事会法律服务平台:为会员企业的重要项目和内部管理提供一站式法律顾问服务;在企业遭受不公正待遇或利益遭到不法侵害时,运用平台的强大影响力、新闻舆论和社会资源全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建立中原企业家理事会品牌提升平台:为会员企业的品牌发展提供战略规划、论证咨询、策划和公共关系等系列服务,与国家相关部门相结合,开展品牌总监、认证官和售后服务师培训工作,提供五星级品牌权威认证和售后服务认证,不断提升企业家和企业品牌价值。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二条 本理事会采取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混合制、收费制、邀请制,以单位入会的其法人代表为会员。

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执行理事等四种类型。

第十三条 承认本理事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以申请成为本理事会单位会员:

1、县级以上优秀企业或优秀企业家;

2、县以上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社团、红色文化组织;

3、县以上学术团体、专家、学者等;

4、其他有关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

第十四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相关证书及匾额。

第十五条 本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理事长、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并发给相应证书。

名誉理事长由理事会聘请有关领导、著名企业家、专家学者担任;理事长由著名企业家担任;执行理事长和秘书长均由中原企业家杂志社有关领导担任,副理事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由各地企业或企业家或专家学者担任。

第十六条 理事会任期一年。凡自动续费的会员可连任。

 

第四章 权力和义务

 

第十七条 本理事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名誉理事长、理事长:

1.颁发中原企业家杂志社中原企业家理事会名誉理事长、理事长证书和中原企业家理事会名誉理事长、理事长牌匾;

2.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召集并主持理事长办公会议;

3.以本理事会的名义组团、率团赴国内外考察、调研、访问;

4.以本理事会名义推广所属企业的项目和产品;

5.以本理事会名义主办所属企业的重大活动,邀请重要嘉宾参会;

6.以本理事会名义举办所属企业的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单位支持;

7.入编中原企业家杂志社和中原企业家红享厅智库、信息库和信用库;

8.应邀成为中原企业家理事会所有活动的线上和线下高端社交平台的VIP会员;

9.应邀参加本理事会组织的会议、考察、论坛、培训、沙龙等活动;

10、获得全球电子商务平台的VIP会员资格进行产品营销;

11.获得本理事会每年三次免费对会员企业包括新闻、资讯、专题报道(每次 20家国内主流新闻网站公开报道),同时赠送全年《中原企业家》杂志1份。

12.享有本理事会提供的政府最新扶持政策;

13.享有本理事会提供的市场调查、战略发展、项目论证等咨询服务;

14. 享有本理事会提供的VIP法律顾问服务;

15. 享有本理事会提供的企业重大危机公关服务;

16. 享有本理事会为企业内刊和新媒体提供的策划服务;

(二)执行理事长:

颁发中原企业家杂志社中原企业家理事会执行理事长证书和执行理事长牌匾,并享有以上除第2项以外的相应权利。

(三)副理事长:

颁发中原企业家杂志社中原企业家理事会副理事长证书和副理事长牌匾,并享有以上除第2、3项以外的相应权利。

(四)常务理事:

颁发中原企业家杂志社中原企业家理事会常委理事证书和牌匾,并享有以上除第2、3、7、8项以外的相应权利。

(五)理事:

颁发中原企业家杂志社中原企业家理事会理事证书和牌匾,并享有以上除第2、3、7、8、9项以外的相应权利。

第十八条 本理事会会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理事会章程及相关制度,维护本理事会的声誉和利益;

(二)积极参加理事会的各项活动,履行会员间签订的合作协议;

(三)按时缴纳会费,理事会成员除外出的商务考察活动据实收费外,其他活动(住宿除外)均不再收费,

(四)有权参加理事会组织的一切活动,并对活动质量进行监督,提出改善建议和意见。

(五)参加中原企业家杂志社理事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慈善活动,按自愿原则进行捐助,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 退出理事会需提前一个月向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已交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理事会章程、执行本理事会决议;

(二)关心和支持本理事会的工作、维护本理事会合法权益;

(三)承担本理事会委托的有关工作;

 (四)向本理事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信息、统计数据和其他资料;

(五)各会员单位均应积极订阅《中原企业家》杂志。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二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当书面通知本理事会,并交回会员证。未经同意,会员如果连续两年无故不按期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二条 会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不遵守本理事会章程,视情节轻重,本理事会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第一届理事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常务理事会会议。